一、结合年检验照,严格农资市场准入监管
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对农资经营户与其“经济户口”进行认真核对,严格审查辖区内所有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检查前置审批情况是否有效,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并逐户登记造册,依托“经济户口”对农资商品实行了入市备案登记。
二、加强执法检查,严格农资交易行为监管
采取多种执法检查方式,切实加强了农资交易行为监管。一是采取日常市场巡查方式,逐户查看农资经营户的证照、进货渠道、商品质量、台账建立等,了解农资经营户的售后服务和农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办理,并当日完整记录市场巡查监管情况,实现了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二是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主动加强与农业、供销、质监、畜牧、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执法合力,提高威慑力。三是采取专项行动方式,各县工商局于3月初至5月底,集中开展了2次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1次对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商品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农资经营户的证照和商品质量。对农药、农机及零配件进行专项整治,强化质量监管,规范产品标签标识,检查农资广告的虚宣传、夸大宣传等。在专项行动中,全州工商系统共共出动执法人员263人次,车辆64辆次,检查经营户331户次,检查市场19个次,责令2户农机具经营户限期办理验照手续,发出预警通知书2份,受理2件农业生产资料投诉已办结。
三、保障农资安全,严格农资商品退市监管
一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把有关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调解消费纠纷、解答消费咨询等资料送到各联络站,把维权工作渗入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消除监管盲区,确保农资质量安全。二是以“经济户口”为依托,结合质量监测结果、动态监管等相关信息,实施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按照不同信用类别分别实施扶持、警示、限制、制裁的管理措施,督促和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对合格农资产品,畅通流通“绿色通道”,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截至6月底,对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和农药、农机及零配件集中开展了两次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63人次,车辆64辆次,检查经营户331户次,检查市场19个次,责令2户农机具经营户限期办理验照手续,发出预警通知书2份,受理2件农业生产资料申诉已办结。四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专栏、橱窗等形式,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和引导农民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不断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五四”等期间,采取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农资识假、农资监管等知识。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工商所人员走乡串户向农资经营者宣传农资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受到了农民和当地政府的好评。在专项行动中,全系统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28个次,举办宣传栏54期次,悬挂横幅66幅,出动宣传车辆29台次,宣传人员20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五是严格按照《四川省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努力建立健全农资市场巡查长效机制,及时更新农资经营户的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农资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督促农资经营户认真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实现动态监管,切实保障了农业生产顺利进行。